基本內容
戴小明,男, 1966年出生於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縣,苗族,法學博士,教授,博士研究生導師。先後畢業於中南民族大學、華中師範大學。曆任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、院長,中南民族大學黨委常委、副校長;現任湖北民族學院院長、黨委副書記,兼任湖北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專家組成員,華中師範大學教授、(憲政與法治專業)博士研究生導師,全國青聯委員,湖北省青聯常委,湖北省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。 長期從事法學理論的教學與研究工作。近年來獨立承擔、主持完成 5 項國家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研究,出版學術論著 70 多篇(部),主要涉及中外憲政製度、行政法治和民族法製等領域,成果多次獲省部級優秀科研成果一、二、三等獎;並曾榮獲湖北青年五四獎章、全國各族青年團結進步優秀獎、湖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、第三屆中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、首屆國家民委突出貢獻專家獎,入選湖北省新世紀高層次人才、湖北省首批“五個一批”人才(理論界)、“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”國家級人選。目前正在主持 “少數人權利保護――中國少數民族權利保障研究”、 “地方財政與縣鄉治理研究”、“法學實踐教學的改革與探索”等國家和省部級重點課題的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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